親戚不繳租‧擴建廠房
· 投資致富
2011-01-24 15:08
林女士,她面對出租廠房的問題,事因她把廠房租給親戚,後來他說地方不夠用,自費擴充廠房,這些年來,他並沒有繳付租金。
最近找他談判,他表示,雙方沒有簽署協議書,而且廠房也空置一段時間,話雖然這樣說,可是,他並沒有通知一聲,也沒有將鎖匙歸還給她。
請問:應該如何處理擴充廠房,以及追討租金的事項?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業主與租戶沒有訂立租約,欲證明彼此是業主與租戶的關係,難免有爭議,假如有簽署租約,至少可以依據租約的條文採取行動。
我們不曉得陳女士的親戚自費擴充廠房,事先是否有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假如沒有按程序辦事,屬於違法擴建,業主被迫負責,沒有向當局提出申請的情況下擴建將面對罰款,如果超出地方政府規定的尺寸,必須將擴建的部份拆掉。
林女士親戚基於沒有協議書、廠房已空置很久,不償還租金,這未免有失身為租戶的職責,雖然說沒有簽署協議書,彼此是在互信的基礎上,保持業主與租戶的聯繫,更不能說廠房空置已久就不繳付租金。
舉個例子,我們不能因單位空置、不償還銀行分期付款、不繳付管理公司維修與服務費(指分層產業),道理是一樣的。
而且林女士親戚即沒有通知不繼續租廠房,又沒有將鎖匙歸還,卻不繳付租金,在君子協議的精神下,至少應該對屋子有個交待。
坦白說,林女士能追討回多少的租金,可能就要看林女士的功夫了。假如證明親戚非法擴建,可以要求其親戚自費拆掉該部份,避免日後地方政府發現,一併算這筆賬,屆時林女士可能更傷腦筋。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20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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