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 六) 房地产投资初哥须知
对于初次投资于房地产者来说,有很多细节问题使到他们在决定购买房地产时犹豫不决,除了以前提到的投资房地产须知事项外,在这里提出几项建议,以免您的房地产投资血本无归;至少,有助于减少不须要的亏损。
首先,确定发展商持有合法而且有效的执照,并且拥有合法的广告以及销售执照。此外,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确认房屋产完成的期限。如果您是直接与发展商购买的房地产,通常是依据1989年房屋发展商条规(控制与执照)的法定的买卖合同行事。购买单层、双层及3层拥有个别地契的房屋,以下房屋者都必须签署G程序表的买卖合同,完成期限是24个月。而购买高楼大厦包括2层及3层的城市屋者,则必须签署H程序表的买卖合同,完成期限是3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不受此限,发展商有权缮写自己属意的合同,所以签署时必须细读这些条文,以免不利于购买者。此类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包括服务型公寓,酒店,店屋,办公室等。
接下来,注意土地的拥有权是否发展商所拥有。至少,土地拥有者也是买卖合同里签署的一方,土地是否抵押或有其他方式的贷款,个人地契是否分发出了?
此外,应该注意地契的类别,诸如是永久地契、99年租契以及马来保留地等。至于99年租契,必须检阅租契完毕的日期。
如果您还不肯定资料的正确性,您可以从发展商的传单或到有关土地局去查询。
在签署买卖合同时,才开始缴付10%的头期钱。值注意的是,您缴付10%时的日期与您签署买卖合同时的日期是一样的。
如果您是从发展商购买才要建筑的新房屋,您的付款方式是循环渐进的。如果发展商已经完成10%的房屋结构,必须依据买卖合约定下的付款程序表的首10%缴付10%的房屋购价,依此类推。确保这项完成10%的房屋结构是受到获承认的绘计师的签署支持。
倘若购屋者或最终金融机构在付款到期的14天后无法缴付款项,则必须多付未缴付款项 10%的以日计算的利息予发展商。28天后还是无法缴付余款,发展商有权取消此项买卖合同;但是,发展商必须以挂号信通知购屋者有关于取消此项买卖合同的意愿。
房屋发展(管理与执照)2002年修正法令在该年12月1日生效后缴交发展商工程进展款项付款期限是21工作天及购屋者在收到由发展商发出的交屋通知书后,才须缴付基本设施的管理费,服务费,维修费,土地税,门牌税以及其他有关这产业的收费等等。
其他应该注意的事项是购屋者可以在获取有关当局发出的房屋可居住准证(CFO)才可入住。装修只可以在获取房屋可居住准证后进行。
发展商如果逾期交屋,购屋者有权索取等同每年屋价10%以日计算利息的赔赏。不过,索取赔赏的期限不可超过买卖合约里所限定交屋期的六年。
从1996年8月1日开始,房屋的缺陷承担期是从交屋后算起, 为期十八个月。
由于听过或遭遇到房屋停顿或素质差的问题, 所以有些购屋者对发展商有所警剔。那么, 应该如何选择好的发展商呢?基本上,好的发展商是负责, 有责任感, 能提供良好品质的产品与服务,有创意, 诚实, 提高区域的价值, 关注周边环境与设施等, 都是好的发展商应有的条件。
想投资于房地产者,不能不做好功课, 以期一本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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