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公寓屋主變卦, 訂金要不回….
產業問診 星洲日报. 6/10/2014
文/鄭碧娥
文/鄭碧娥
鄭先生在二手市場訂購了一間公寓,並付了3%
後來房地產經記簽回的預訂表格,卻是B房地產經紀公司, 並說會內部處理那筆訂金。
過了幾個月屋主卻變卦,不賣該產業了( 因律師寫信給發展商要求直接轉名字,發展商回覆不行,
他披露:“當我要索回訂金時,A/B房地產公司都互相推諉責任。
* * *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
在這項交易的過程中,
鄭先生面對的問題是賣主不賣了,按市場行規,
這間二手公寓已有分層地契,
假如這名賣主在發展商仍在營業時,不提出辦理手分層地契的申請,
這間公寓的發展商說不行,確實有他的道理,
在這個事件上,產業經紀也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