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多年有效嗎?
政府於2010年起打房,不過成效不大,產業市場賣氣不減,反而有越炒越烈的趨勢。
至到這幾年銀行開始收緊貸款條例,產業交易雖然稍微降溫,房價卻依然看漲。
2014年已結束,該是時候為打房成績單評分,檢討打房措施對產業負擔能力、房屋租金的實際效用。
國行房貸批准資料顯示,早期升息對房市影響不大,主要是當時我國借貸成本低下,然而在打房措施越見嚴厲及升息雙重打擊之下,去年房貸發放率比前年顯著下滑,放緩至合理成長水平。
雖然國行分別於2010年的3、5及7月升息0.25%,房貸成長率只在6月短暫放緩,接著又繼續走揚,至到政府於11月開始推行第3間房貸限借70%措施,才令當月房貸獲批增長率驟減至3.1%。
在該措施推行的首半年,成長率起伏不定,即使國行於2011年5月再次宣佈升息,6月的房貸卻寫下36.2%的獲批成長率,顯然成效不高,直到下半年,房貸獲批成長率才跌至單位數,最低跌至1%以下。
2012年,隨著首2年內脫售的產業盈利稅(RPGT)調高5%至10%於1月1日開跑後,全年的房貸獲批成長率大部份負成長,當中以1月最顯著,滑落20.9%,意味上調產業盈利稅對市場投機活動具一定阻嚇作用。
2013年1月1日起,政府加大打房力度,進一步調高產業盈利稅,同時也縮短個人產業貸款最高年限至35年,不過其效應僅在實行的第二個月顯現,過後的房貸發放率不見收斂,即使在11月宣佈廢除發展商承擔利息計劃(DIBS),依然飆高49.7%,寫下近3年最高增長率。
2014年1月1日,當局把外國人在馬置產價格頂限提高至100萬令吉,同時以申請者凈收入為准發放房貸,又把首3年內脫售的產業盈利稅增至30%,4及5年內脫售增至20%和15%。
交易量放緩至合理水平
顯而易見,這一波打房措施較過去幾年更有效,10個月房貸批准率大部份以單位數成長,更於7月國行宣佈升息時顯著挫跌13%,寫下近2年低點,其他月份也多數持穩在10%以下,顯示房產交易量已適度放緩至合理水平。
房價收入比仍超合理水平
儘管如此,吉隆坡及八打靈再也的房價收入比依然走高,僅新山稍微走低,檳城則維持去年水平不變,顯示今年推出的打房措施只打擊交易情緒,無法有效抑制房價上漲。
整體而言,所有城市的房價收入比依然超出4至6的合理範圍,尤其是新山地區,高於合理水平一倍以上,八打靈再也則是從1年前的良好水平大幅走高近4%至7.0,超出合理水平。
全馬4個城市房貸佔收入比例走揚,意味人民在2014年依然面對房價漲幅高於收入的困境,而且情況不僅未好轉,反而有變本加厲的趨勢,導致可負擔指數全線下滑。
當中以八打靈再也房貸增幅最高,一年內增長了28%,可負擔指數滑落2點,從4跌至2,其次是新山,房貸比收入增長12%,吉隆坡及檳城分別增5%及2%,可負擔指數則維持穩定,變化不大。
市郊租金回酬比市中心高
打房延緩交易量,房價繼續漲,買不起房子的人不減反增,租房市場理當從中受益,可是在吉隆坡、八打靈再也、新山及檳城,市中心及市郊租金回酬卻呈兩級化反應,大部份市郊租金回酬都比市中心高,只有檳城相反,打破市中心置產保證租金回酬的既定認知。
所有市中心的租金回酬率在2014年全面走跌,當中以八打靈再也最嚴重,大跌28%,從34%滑落至6%,檳城則下滑2%至4.5%,吉隆坡及新山僅微跌,持穩在5%及3%水平。
可是在市郊,租金回酬率全面上揚,漲幅最高0.5%,八打靈再也市郊回酬率突破6%,超越吉隆坡市郊,新山市郊也突破3%,增至3.2%,檳城市郊增幅最高,從2%增至2.5%,但依然是租金回酬率最低區域。
人口向外移
相信這與市中心租房供應增加及人口向外移有關,主要是過去幾年,發展商在雪隆區推出的產業,已逐步在2014年落成,可是一些投機客因打房措施影響,難以脫售,轉而出租房子,促使一些地區的出租房產供應增加,租戶選擇多,租金必然受壓。
市郊狀況則與市中心相反,因租金較市中心低,房屋空間較大且基本設施不輸城市,吸引一些租戶搬到市郊避開人潮,以較低的租金成本享受更高生活品質。
房價租金比判斷租或買
另外一個衡量房價標準是房價租金比,這是一個計算房價可租幾年的公式(房屋總價格/年租金),藉此評估房價合不合理,讓人們判斷租房還是買房比較划算。
房價租金比數目越大,意味房價越不合理,考量大馬人的可工作時間及房貸最高期限,一般而言,20年是合理位置,若超過35年頂限,則吃力不討好,因它已超越目前的房貸供期頂限。
基本上,2014年大馬4大城市中心的房價租金比都比去年增加,市郊則因租房回酬率上揚,導致房價租金比全面走跌,不過一些地區依然在不合理水平及邊緣游走。
首都吉隆坡和八打靈再也都低於20年合理範圍內,高房租可在20年內補貼房價,買房不成問題。
新山市中心走高至35年以上不合理水平,租金與房價差距大,買房有風險,市郊則從36年跌至31年合理水平,租金起房價跌,可考慮買房。
雖然檳城市郊房價租金比從50年跌至40年,依然是房價最不合理的區域,因此租房會比買房更划算。
陳鍾靈:失望沒更嚴厲打房
針對過去幾年推行的打房政策效率,大馬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認為,調高產業盈利稅(RPGT)、銀行收緊房貸條例及廢除發展商承擔利息計劃(DIBS)的確有助於打房,尤其是對付那些房產投資俱樂部炒房活動最有效。
“雖然近期發展商因人民生活開銷壓力增加及消費稅影響,逐步放緩推出新產業步伐,部長也表示打房措施已產生一些效果,可是我們還是對於政府沒在2015財政年預算案宣佈更嚴厲打房政策感到失望。”
他說,發展商總以打房措施太嚴厲將衝擊其他行業向政府投訴,又以消費稅實行之後,房價將上漲的宣傳手法推銷房產,讓他們能夠繼續獲利。
建議超過3屋徵更高印花稅
他建議,為讓打房效果更“顯著”,對付真正炒家,政府應該對持有超過3間房產的買家徵收更高印花稅,並對1年內交易超過5間房產者抽更多的產業盈利稅。
目前政府對10萬令吉以下的房產徵收1%印花稅,10萬1千至50萬令吉房產為2%,50萬令吉以上為3%。
另外,在融資方面,銀行應給予不超過50%的房貸額度,同時不該批准一直買賣房產人士的房貸申請。
“不鼓勵人民向銀行借太多錢,畢竟貸款額越多,期限拖太久,未來需償還的利息將越高,有些甚至比房價高一倍,造成無法承受的生活壓力。”
消費稅後充滿未知數
2015年房市展望,陳鍾靈說消費稅讓市場充滿未知數,很難預測房價將漲多少,主要是目前發展商建房加入太多元素,讓發展計劃更顯高級、賣價更高,如此一來,成本也會隨之增加。
“很難真正預測發展商會如何納入消費稅增加的費用成本,但不排除消費稅開跑後,一旦很多房產賣不出,房價說不定會跟跌,因為存貨太多,放太久將造成資金壓力,令發展商無法如期推出新產業。”
總結:
5年數據及市場反應顯示,打房無法單獨行事,需要“眼明手快”及各領域配合,若政府、金融業及產業領域願意攜手合作,將是捍衛房產買家權益的最佳鐵三角組合。
任何一方過於注重利益,都會對政策執行造成阻力及漏洞,影響打房成效,長此下去,僅在“隔靴搔癢”,不對症下藥,推行再多的措施也於事無補。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焦點策劃‧文:郭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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