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19, 2014

SIN CHEW PROPERTY Q AND A 產業問診: 租約佣金有收費架構?



業問診
文/鄭碧娥

 租約佣金有收費架構?
署名的讀者提問有關租約佣金的事宜,他,是否有收費架構供參考?
另外,關於買賣業,業經紀可徵收的抽佣比率,是否有一個可以參照的比例?他指出:“父親準備售其名下一間店屋,在接洽業經紀之前,我們想稍微瞭解經紀的抽佣百分比。”
*       *       *
答:實力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指出,根據收費架構表的指示,不超過3年的租約,經紀的佣金是不超過1.25個月的租金。
假設1個月租金是1千令吉,經紀可領取1千250令吉,如果是3年以上至不超過4年,經紀的抽佣是1.5個月的租金、超過4年至5年1.75個月租金;假如超過5年(不包括更新選擇權)收取1.75個月租金做為佣金。
另外,超過5年(擁有更新選擇權)1.75個月租金,加上每年可額外徵收0.25個月的佣金收費。最低收費是擁有相等於1個月租金的抽佣,假如租期少過1年,則以按比率計算。
此外,經紀可以徵收的附加收費包括:印刷、文件的費用、交通費(經紀的辦事處與業所在位置、超過40公里以外地區才可要求徵收)、在媒體刊登廣告的費用、告示牌、小冊子及其他促銷資料。(註:惟有事先獲得客同意才能要求徵收這些附加收費,事先沒有照會客、或是客不同意是不能提出額外收費要求。)
經紀可索最高3%收費
提到業買賣的抽佣收費,陳建業,土地與業的,經紀可向業主要求的最高收費為3%,買賣雙方如果基於業交易價較大,協商好低於3%的抽佣收費也是可能的事,總之不能超過業售價的3%。
其他服務如聯營協議、售賣公司等交易,經紀的最高收費也是3%。
不過,以上收費架構不施用在大馬出售外國,或是在海外出售大馬業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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