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1, 2014

SIN CHEW PROPERTY Q AND A : 遺產分配法令



遺產分配法令  產業問診
文/鄭碧娥

根據遺產分配法令,沒有立遺囑的財產,例如現金、存款、房產、股票、信托基金等資產,家中的父母、配偶,孩子人人都有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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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來信提出關於遺產分配法的問題,他說,與前夫育有一名兒子,兩人也擁有一間聯名屋子,房屋貸款已經還清,前夫已在去年10月去世,房屋還是她與前夫兩人名下的產業。
請問:房屋擁有權的比例是不是我個人50%、兒子33%他母親17%?假如現在想把屋子轉換到兒子名下,是否可行?
另外,假設他媽媽萬一不在世,也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她那一份產業擁有權益,是否由她的其他孩子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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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產業與理財顧問陳建業說,假如娜娜與前夫已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在法律上已不是夫妻,她在這間房屋仍擁有一半( 50%)的權益,前夫的那一半權益則是1/3歸父母、另外2/3歸子女。
娜娜擁有一半的權益,主要是因為她還是這間房屋的聯名擁有人,以娜娜的情況就是,兒子獲得2/3,前夫母親1/3假如娜娜與前夫只是分居,並沒有正式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娜娜還可享有前夫在房屋50%擁有權中的一部分權益。
換句話說,根據遺產分配法令,假如父母,配偶與子女皆可享有遺產的分配, 那麼1/4遺產歸父母、1/4遺產歸配偶、2/4遺產歸子女。
不過,假設前夫離婚後有另外娶妻,在結婚前與前妻辦理正式離婚手續,後來與新婚妻子是註冊結婚,那麼,1/4歸配偶就是前夫的新任妻子,而非娜娜,2/4遺產歸子女,意味前夫後來與新任妻子所生的子女,也可享有遺產的分配。
不論娜娜與前夫所生的兒子,是享有2/32/4比率的遺產分配,加上娜娜她那一份,在產業擁有權皆超過三分之二或五分之三,在百分比的擁有權還是佔優勢的。
我們假設娜娜前夫並沒有立遺囑,他生前擁有的財產,將根據遺產分配法令來分配,沒有立遺囑的財產,例如現金、存款、房產、股票、信托基金等資產,家中的父母、配偶,孩子人人都有份繼承。
另外,娜娜提出其他一些假設性問題,現在評論仍言之過早,前夫母親擁有一部分的產業權益,假設她沒有留下遺囑,萬一她不在世,老伴也不在了,其遺產是根據遺產法令分配,就是由其子女平分。
在這期間,建議娜娜尋求相熟律師的協助,相信律師可提供適當意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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