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8, 2011

FP 34 Investment in Property ( 三十 四) 投资房地产致富

( 三十 四) 投资房地产致富

    从事房地产业十余年,至到正式注册房地产代理公司,很多时候客户的问题多围绕在法律程序上。由于篇幅的关系,又加上房地产的问题都已在很多篇幅中早已论及,在此只以投资的观点与诸位分享投资于房地产的一些事项。

    最富有的华人李嘉诚的发迹,与房地产脱离不了关系。李嘉诚早在1958年开始涉足房地产,最初是在香港北角购地建造了一座12层高的工厂大厦,1960年又在柴湾购地又建了一座工厂大厦。当大陆开始一场史无前例的 é文化大革命û 以及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中国时,香港人不乐观以及人心惶惶抛售房地产。只有独具慧眼的李家诚逆道而行,在人弃我取的情况下大量廉价收购这些房地产。李嘉诚成功的运用了放长线钓大鱼的投资策略,在房地产价格迅速猛涨时,大唱丰收。

    在我国,靠土地发迹者不计其数,其中包括林梧桐、陈志远、郭鹤年、童国模、杨忠礼、李金友、谢富年、李深静等。

    这里不是鼓励诸位纯粹投资于房地产致富,因为也有人投资在房地产终告跌到焦头烂额。前几年香港人趁房地产价飙升的离谱时纷纷一窝蜂涌购房地产,历经东南亚的经济风波的洗礼后房地产价暴跌的惨不忍睹,以致房地产变成了负资产。不过,投资于房地产仍然是创造财富的法门之一。

    曾经接触过成功的生意人,惊觉他们之中很多对地产情有独锺。问其因由,很多都认为收租是很好的被动收入(Passive income),最适合退休不想劳动时的收入。我曾经就此提出几项忠告,首先,生意有其风险,万一生意失败,火烧屋子或逝世了,可有应变之策?如何摊还分期付款?谁承担屋子烧毁后所带来的损失?逝世后谁来收拾这些烂摊子?最怕的是,当您债务缠身时,债主趁机迫债。房地产并非易兑现的产品,在无计可施下,被逼以超低价出售房地产,结果得不偿失。对于有意投资于房地产者,这些都应事前善加规划。

    追根究底,人们比较喜欢投资于房地产不外是它们不会象信托单位或者股票衍生品般在短期里起落不定。更何况,它不会突然间不值一文或者变成废纸。

    此外,它是抗通膨的投资工具之一。它可以抵押以获取银行的贷款。从我们的祖先披荆斩棘至安居乐业,坚持的投资原理是土地的匮乏,房地产的价钱必会逐日上涨。以少少的头期钱,就能购置数以几十万元计的屋子,何乐而不为?除了租金外,其他收入包括了屋价的上升,赚取丰富的价差。况且,租金的收入如果有妥当的规划,甚至可以获取税户上的优惠。

    无怪乎,人们对房地产的投资,仍然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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