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3, 2014

SIN CHEW FINANCIAL PLANNING Q AND A : 想提早退休‧需提高風險投資?



想提早退休需提高風險投資?
2014-10-19 19:27
黃先生,今年42歲,自僱人士;妻子35歲也是自僱人士,目前育有一名女兒,今年6歲。現有一些財務管理問題想請教財務規劃師。
在此附上相關的財務資料與數據:
年收入/支出RM
薪金(丈夫與妻子):276,000
單層房屋租金:7,200
度假式公寓租金:9,360
年終獎勵:36,000
儲蓄保險股息:3,000
公積金(丈夫&妻子):(25,920
生活開銷:(30,000
汽油和過路費:(6,000
電話費、電費與其餘雜費:(3,000
母親生活費:(9,200
女兒學費:(9,600
教育與退休儲蓄保險:(39197)、全家人壽、36種疾病、醫療與意外保險:(16,240)、醫療保健會員籍:(1,080)雙層房屋供期:(12600),每月供RM1,050、尚有23年。
單層房屋供期:(12360),每月供RM1,030、尚有10年。
23%服務公寓股份、供期:(27,600)、每月供RM2,300201510月供完。
盈餘:RM138,763
財務狀況:RM
公積金(丈夫與妻子):290,000
信託基金:82,000、股票:13,000
定期存款:23,000、儲蓄:59,000
丈夫汽車:115,000已供完、4年車。
妻子汽車:30,000已供完、5年車。
雙層房屋(市價):600,000、尚欠RM170,000,還有23年)、每月供RM1,050、自住。
*單層房屋(市價):130,000、尚欠RM100,00010年),每月供期:RM1,030、每月租金:RM600、雙層店屋(市價):250,000,已供完、自用。
*度假公寓(市價):178,000已供完,租回給發展商,每月租金RM78030%3層樓獨立式燕屋股份(合夥生意):156,000已供完。於2010年開始投資,總合資:RM520,000,還沒有收入。
23%服務式公寓股份(合夥生意):RM85,560、尚欠RM34,230,投資於2012年,總合資RM372,000、估計2015年完工,租回給發展商6年,每月租金RM1,860
以下是黃先生提出的財務問題:請問:
1.本人財務狀況是否健康?哪方面需要改進?
2.如何做多元化投資?是否需要做高風險投資?因為現今大多數都投資在儲蓄保險。
3.是否可以在5年後半退休?做一些比較輕鬆的工作?
4.以目前的財務狀況,女兒是否可以出國深造?(假設只有一個孩子)。
5.是否應該儘快還清貸款,還是購買/投資其他產業?
答:黃先生資產與投資多元化,收入相當豐厚,不過,財務負擔也相當高,未供完的房屋貸款分別有雙層排屋(還有23年供期)、單層排屋(還有10年),有一些投資尚未有收入;另外一些則是尚未完工的產業,仍未取得預期租金回酬,當然也潛在一定的投資風險。
當我們考慮退休或準備半退休,即使擁有一些可帶來收入的資產,不過,理論上最好是已供完產業貸款分期,在財務上完全達到自由,或已在很大程度上達到自由,這樣談論退休比較妥當。
黃先生可以自己估算,還未還清的產業貸款尚有多少個配套、總額是否龐大;除了公積金儲蓄,黃先生的現金存款不是很可觀,如果擁有大筆的現金存款,至少可應付部份產業分期開銷。
以黃先生的產業組合,其實已有多個單位,包括自住和自用的住宅房屋、商業店屋,還有投資單位度假公寓、服務公寓、燕屋等等,嚴格來說,暫時不要探討進一步投資產業。
經商須擁週轉現金
兩人都是自僱人士,在經商期間必須擁有一定數額的週轉現金,如果手上未出租產業單位較多,擔心會影響流動資金,相信兩人在商場經營生意應該還有十多、廿年的時間,這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凡事要從長計議、不宜冒太大風險。
另外,目前年幼的小孩,假如準備送她到外國唸書,從現在開始,每年至少為她儲蓄2令吉的深造基金,在13年後將擁有一筆可以應付海外留學的本金,這只是保守估計,到時還需看她選讀的科系、是到哪一國深造、通膨水平,以及屆時的貨幣兌換率等因素。
本期主答:永佳財務規劃公司首席理財規劃師陳建業碩士(星洲日報/投資致富‧財富問診‧文:鄭碧娥

SIN CHEW PROPERTY Q AND A : 購公寓屋主變卦, 訂金要不回….



購公寓屋主變卦, 訂金要不回….
產業問診  星洲日报. 6/10/2014
文/鄭碧娥

鄭先生在二手市場訂購了一間公寓,並付了3%訂金結A房地產經紀公司。
後來房地產經記簽回的預訂表格,卻是B房地產經紀公司, 並說會內部處理那筆訂金。
過了幾個月屋主卻變卦,不賣該產業了( 因律師寫信給發展商要求直接轉名字,發展商回覆不行,屋主須先申請分層地契,手續比較冗長)
他披露:當我要索回訂金時,A/B房地產公司都互相推諉責任。我應該如何爭取,才拿回訂金?可向什麼部門投訴
*       *       *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鄭先生在二手市場購買的房屋,很可能是兩家經紀公司產業代理合作促成的交易。
在這項交易的過程中,鄭先生可從相關文件瞭解賣主是委托哪一家公司負責,直接與該產業代理公司交涉,提出索回訂金要求。
鄭先生面對的問題是賣主不賣了,按市場行規,賣主必須賠償他已付的訂金,由於鄭先生支付的訂金,已經在經紀,而不是賣主的手中,假如賣主認為這不關我事,那也是很不負責的處理方式。
這間二手公寓已有分層地契,賣主在這之前卻沒有認真看待並且積極處理,顯示賣主本身對於與自己有切身利益的事務都沒有處理好,這一點讓人無法認同他的處事方式。
假如這名賣主在發展商仍在營業時,不提出辦理手分層地契的申請,萬一有朝一日發展商收盤不在這個行業,到時要辦理就更加麻煩了,因為分層地契的手續辦理,必須要發展商簽名,到時即使他要賣房屋就更加不可能了。
這間公寓的發展商說不行,確實有他的道理,分層地契的辦理一般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半年至一年的時間是常有的事。
在這個事件上,產業經紀也有責任,待售的產業單位若還未有分層地契,可用另一個文件替代,假如該批產業已經有了分層地契,可是賣主卻沒有提出申請辦理轉名手續,該有的產業文件不在手上,顯示代表賣主幫忙推售的產業經紀,忽略了這些重要的細節,這是說不過的事

Sunday, October 12, 2014

KWANG MING JIT POH PROPERTY INTERVIEW : 鬆綁政策难打击炒房


SIN CHEW PROPERTY Q AND A :發展商破產返海外, 地契向誰要?





發展商破產返海外, 地契向誰要?
產業問診             星洲日报. 29/9/201
文/鄭碧娥

讀者黃先生的父母1987年購買了一間組屋,2010年還完房屋貸款,想要跟銀行拿回房屋地契,父母要將房屋的地契轉移到黃先生名下,才被銀行告知,這間房屋並沒有地契。
在向土地局查詢時,土地局說房屋是有地契的,一定要找出房屋地契才可以轉換名字,否則,這間房屋只可以住,其他的東西都不可能做,就是說不能轉換名字、也不能脫售。
經過一番查詢後,我們被告知發展商已經破產,回返自己的國家(發展商是外國人),所以一定要找回發展商簽名,才可以辦理房屋地契的轉名手續。
另外,負責房屋地契轉換名字的律師告訴他,等發展商偶而有聯絡他,他才能協助我們處理房屋地契的轉名,否則,就永遠不能得到房屋地契。
以下有幾個想請教的問題:
1. 還完屋子貸款後,又拿不到屋契,究竟是誰的錯?誰應該負責任?
2. 是否正如那律師所講的,一定要找回之前建此組屋的發展商才可以做屋契?
3. 那個發展商已經破產回國了,為什麼還要他簽名才可以做屋契呢?
4. 假如拿不到屋契,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轉換名字?
5. 是否可以找其他律師跟進? 因為我問過其他律師,他們都說一定要找回該發展商。
*       *       *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當一個產業計劃的發展商宣告收盤後,他旗下的資產將交給官方財產托管人,由他們接手處理仍未完成的事務。在辦理分層地契的轉移手續時,相關的表格需要發展商簽名,假如發展商已經破產,嘗試找出接手產業的接管機構。
另外,假如土地局堅稱已有房屋地契,這意味分層地契的辦理已在之前進行,這位讀者是否已過了辦理分層地契轉移手續的有效期?
黃先生可以向同期產業的業主瞭解,他們是否已有分層地契在手,假如是,說明轉移分層地契的手續已在之前進行,黃先生父母可能忽略或錯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