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2200新幣‧想再買一屋
小樂今年25歲、單身,目前在新加坡從事裝修工作。月薪2千200新幣。去年買了一間房屋,房貸供期RM1030、貸款15年,汽車貸款分期RM1100,還有7年才供完。
另外,目前小樂的開銷分別是房租每月RM250、日常生活費RM1300、保險費一年RM1880。目前儲蓄存款2萬令吉、定期存款1萬令吉,想再購買一間26萬或30萬令吉的房屋,不知是否可行?。請問:“我是否還能再借貸?或是有其他的投資選擇?”
答:小樂在新加坡工作的薪金,折換馬幣大約是5千700令吉,在計算小樂的開支後,總共是3千840令吉,剩下1千860令吉。
假如小樂準備再申請貸款,必須確保在新加坡的工作保持穩定,萬一間中有變化,回來大馬工作、或是在新加坡新工作的收入,比目前的較少,那麼抱持兩間房屋,將面對相當大的壓力。
購買房屋若不是自住,也要確保房屋不難出租,或是要轉售時容易遇到買主,雖然小樂的收入每月有盈餘1千860令吉,勉強夠房屋的分期付款(假設購買的房屋價格不超過26萬令吉)。
可是,小樂的儲蓄存款與定期存款不是很多,若多買一間房屋,將3萬令吉用作房屋的首期購屋款及相關費用,如此一來,身邊就沒有備用金,這樣是不行的。
在一般的財務規劃,任何人必須要有相等於6個月開銷的應急儲備金,以小樂的例子,身邊至少要有2萬3千零40令吉的資金,以備急時之需。
小樂還年輕,也不需急於再購買一間房屋,待汽車貸款分期還清了,財務比較鬆動,再來考慮也不遲,也許小樂會說到時屋價可能更貴。
這話並沒有錯,不過,小樂的收入也可能相應增加,或許到時可以和另一個人聯名購買,這樣負擔也比較輕鬆。
在過度期,儘量增加儲蓄,讓戶頭擁有更多現金,所謂現金為王,有了較多的現金,到時要購屋或進行其他的規劃,自然方便多了。
本期主答:永佳財務規劃公司首席理財規劃師陳建業碩士(星洲日報/投資致富‧財富問診‧文:鄭碧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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