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3, 2014

SIN CHEW FINANCIAL PLANNING Q AND A : 夫妻月入7千‧想買25萬二手屋




夫妻月入7‧想買25萬二手屋
2014-04-27 19:17

柔佛的秀真女士今年35歲,丈夫39歲,2009年與丈夫聯名購買了一間35萬令吉的房屋,育有2名各為35歲的兒子。
她說,2人打算再買一間房屋來投資,不曉得他們的財務能力能否做到?
夫妻2人凈收入約7千令吉,開銷包括房貸供期1800令吉(已供5年、還剩25年),伙食和孩子開銷1500令吉,水電費、電話費250令吉,保險費700令吉(教育保單、意外保單、醫藥卡),其他250令吉,總共4500令吉。
另外,有一輛市價3萬令吉的轎車,車貸已經供完,其他資產包括:信托基金約8千令吉,以及丈夫公積金5萬令吉。
請問:
1.如果要購買一間單層房屋,價格在20萬至25萬令吉之間,以我們的財務狀況,可行嗎?柔佛小鎮尚有一些舊屋是在這一價格水平內。
2.購買新屋與二手屋有哪些分別?須要多少費用?
3.假如購買地皮來投資,是否比購買房屋較有經濟效益?

答:秀真女士來信提供的資料並不足夠,例如她本身是自僱或受薪,信中也沒有提及她的公積金儲蓄,2人是否有定期或銀行儲蓄等,畢竟購買房屋須要一筆資金,一般至少要有相等於20%屋價的首期錢。
關於購買一間房屋來投資的問題,在柔佛小鎮,25萬令吉應該可以買到一間舊的、3房單層排屋,若是準備用來投資賺取租金收入,回酬可能不大理想,一般租金在500600令吉之間。
看了租金所得,再來看每月的供期,假如貸款供期25年,貸款80%20萬令吉,每月的分期付款在1100令吉左右;假設租金是550令吉,業主本身須要支付550令吉,才能湊足另外一半的供款,這尚不包括間中可能會出現空置的問題。
不過,以秀真和丈夫的收入扣除開銷的盈餘,是足以承擔每月的1100令吉供款,只是,2人也須為孩子日後的教育費進行儲蓄,畢竟孩子的教育費也可以是一筆相當大的數目。
談到購買新屋與二手屋費用的問題,陳建業說,這要看購買新屋時,發展商是否提供免買賣合約、印花稅等優惠,如果沒有,購買新屋或二手屋,費用大致上是一樣的。
二手屋坐落租賃地契手續需時久
至於說購買新屋與二手屋有哪些分別,最大的分別在於交屋時間,如果是購買二手屋,房屋坐落在永久地契的土地上,手續須在3個月內完成,假如購買的房屋地契是租賃契約,最快可能需要6個月,也有可能不只是6個月,而是更久的時間。
假如是購買發展商新建的房屋,有地房屋如單層或雙層排屋,一般是在購屋者與發展商簽署買賣合約後的24個月內,發展商須移交新屋鎖匙給購屋者。
非種植地等待增值無回酬
購買土地來投資,假如是等待土地價值上漲的投資規劃,應考慮該土地是否有栽種農作物,農作物是否已經可以收成?如果不是,在等待增值期間,投資者是否有能力承擔每月的貸款分期?因為這期間可以說是沒有回酬可言。
說到須要多少費用,陳建業說,買賣房屋除了須要繳付律師費,還須要支付印花稅及其他費用,關於買賣合約的律師費,是這樣計算:首15萬令吉1%、接下來85萬令吉0.7%、再接下來的200萬令吉是0.6%
假設屋價是25萬令吉,首15萬令吉1%1500令吉,接下來10萬令吉0.7%700令吉,買賣合約的律師費是2220令吉。
另外,假如秀真貸款80%購買房屋,就是貸款額20萬令吉,那麼貸款合約律師費是1500令吉、接下來的5萬令吉x0.7%=350令吉,貸款合約的律師是1850令吉。
至於政府的印花稅,買賣合約的印花稅收費是:首10萬令吉1%1千令吉,接下來的15萬令吉2%3千令吉;貸款合約印花稅則是貸款額x0.5%,假設貸款比率80%,就是貸款20萬令吉,印花稅是1千令吉,2份合約的印花稅總共5千令吉。
如果是在二手市場購買,除了支付律師費與印花稅,還須加上其他收費,例如土地搜查費、土地局割名及抵押給銀行的註冊費,還有其他雜項收費。
本期主答:永佳財務規劃公司首席理財規劃師陳建業碩士(星洲日報/投資致富‧財富問診‧文:鄭碧娥

Monday, April 21, 2014

SIN CHEW PROPERTY Q AND A : 賣方毀約訂金拿得回?



賣方毀約訂金拿得回?         
產業問診 21/4/14

文/鄭碧娥

陳小姐來信敘述在二手市場購買房屋的經歷:我不久前和一公寓單位的業主,簽了臨時買賣合約(Agreement to Purchase),並支付了相等於3%屋價的訂金(Earnest Deposit)給產業經紀。臨時合約列明,如果雙方在21天內沒有進行簽約,棄權方須賠償另一方3%,而經紀公司會歸還50%的訂金,另外50%當作賠償金。
我們也有列明,如果買方拿不到90%房屋貸款,這臨時買賣合約當作取消,並歸還3%訂金給買方,賣方也同意並簽了約。
已簽署貸款文件
在簽署臨時合約後的一個星期,我們成功申請到房屋貸款,並和銀行簽了貸款文件(Loan Offer Letter),然後律師聯絡經紀及賣方以準備合約。經紀通知我方律師與賣方律師聯繫,賣方律師通知我方律師,說賣方(屋主)給的文件尚未齊全,拖拉了很久。
我方律師猜測賣方可能會違約,於是我們一直催促經紀,經紀安慰我們,說賣方可能是忙不過來。不久前,經紀巧遇賣方的丈夫,他才告知經紀他不願意賣了。我們把消息告知我方律師,於是我方律師聯絡賣方的丈夫(沒有賣方的聯絡號碼),要求把賠償金減少。
過後我方律師欲跟對方聯繫時,他卻不聽電話。我方律師於是建議我對公寓進行私人凍結令(Caveat),以防屋主把公寓賣給其他人,我們拿他們沒辦法,也同意這個建議。過了不久,賣方律師通知我方律師,他們不再代表賣方了,於是我方律師把律師信直接寄給賣方(Agreement to Purchase裡的地址)。
事情拖拉直今已經一個月了,還是沒有進展,儘管我方律師有和該公寓的管理層確認,屋主並沒有把公寓賣給其他人。
1.
我們給了訂金,難道拿不回嗎?拿賣方沒辦法?
2.
我們和銀行簽了貸款文件,如果毀約,須要賠償數千令吉,豈不是得不償失?
3.
律師說須賣方同意,經紀公司才能歸還50%訂金。
4.
律師還說事情發展下去,可能要入稟法庭,到時候我們可能會得不償失,拿回的錢不夠支付訴訟費和律師費?真的嗎?那不是對我們很不公平?
5.
如果在這期間我們有看中其他的單位,我們應該可以將貸款文件轉去購買另一個單位。問題是,萬一這間公寓的屋主,突然又說要賣給我們,我們可否拒絕?
*       *       *
答:實力產業經紀公司總裁陳建業說,除非是貸款者簽署了接受銀行批准貸款的信件,須要支付一點費用,假如是已簽署貸款合約,才須要支付數千令吉的律師費與印花稅。
在產業買賣市場,假如買方不買了,他所支付的訂金將被沒收,如果是賣方不賣了,他須退回買方已付的3%訂金,另加3%的賠償金,這3%賠償金,其中一半由買方領取,另外,50%則交給經紀,雙方須要支付代表他們的律師應有的律師費。
以陳小姐面對的購屋問題,產業經紀應該可以協助她找到賣主,除非是將問題帶上法庭有一定的勝算才宜進行;否則,盡量避免帶上法庭,因為上庭要花比較大筆的費用,即使勝了是否足以支付訴訟費、律師費用,這些都要有一個底稿。
另外,若對這個單位的購興已經沒了,還是得將問題解決才物色其他的房產單位,避免間中出現枝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