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4, 2012

SIN CHEW FINANCIAL PLANNING Q AND A : 書面同意書可當遺囑用?


書面同意書可當遺囑用?

李小姐來信詢問,假如沒有立遺囑,能否以書面同意書的方式講明,萬一發生任何事故,本身名下的產業與現金將自動轉移到兄弟名下,而不是丈夫。
請問:“如果將書面同意書送交壓印是否為合法文件?"另外,假如有立遺囑,可是,發現需要更改,能否準備一封書面同意書、壓印,取消之前所立的遺囑,這算不算合法文件?
在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將根據遺產法令進行分配,能否列出遺產法令的分配方式?

答:永佳財務規劃公司理財師陳建業碩士指出,書面同意書不能當遺囑來使用,任何人的財產如果不準備根據遺產法令來分配,生前一定要立遺囑,在遺囑中列明遺產的分配。
一份遺囑至少有兩名見證人簽名,確定立遺囑者是在自願、精神良好的狀態下進行。
另外,假如已經立遺囑,後來發現需要更改,需訂立新的遺囑,以取代舊的遺囑,同樣的,書面同意書不能用來取代原有的遺囑。
林若輝律師補充,根據遺產分配法令,沒有立遺囑的財產,例如現金、存款、產業、股票、信托基金等,家中的父母、配偶,孩子人人都有份繼承。
1958年遺產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基本的概要如下:
*個人去世後留下的遺產,如果配偶健在、沒有子女、父母也不在世,遺產全部歸配偶。
*假如父母及配偶健在,不過,沒有子女,1/2遺產歸父母、1/2遺產歸配偶。
*如果有子女,配偶及父母已經不在世,全部遺產歸子女平分。
*假如父母健在、沒有子女、沒有配偶,全部遺產歸父母。
*如果配偶與子女健在、沒有父母,1/3遺產歸配偶、2/3遺產歸子女。
*假如父母與子女健在、配偶不在,1/3遺產歸父母、2/3遺產歸子女。
*如果父母,配偶與子女皆在,1/4遺產歸父母、1/4遺產歸配偶、2/4遺產歸子女。(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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